龙某旭于2009年1月25日伙同他人,在梧州市某工业园区工地盗走了两台钩机的电路板及液晶仪表,致使工
龙某旭于2009年1月25日伙同他人,在梧州市某工业园区工地盗走了两台钩机的电路板及液晶仪表,致使工地损失总值达70万元,之后,龙某旭被梧州市苍梧县公安局列为网上追逃人员。龙某旭为陆川县沙坡镇人,陆川县公安局沙坡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多次到龙某旭家中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规劝龙某旭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2019年4月11日,龙某旭终于投案自首。大概会判刑几年,不是主犯。主犯被抓坐牢已经刑满释放。
提问时间: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