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广州海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借贷合同书 贷 款 方: 广州海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4***0***628 法人代表: 邵建明 注册资本:3000万 借 款 人: 陆行路 身份证号 :5***1***1*** 居住地址 :贵州省从江县贯洞镇弄成村三组 手 机 号:1***74592 收款银行:平安银行 银行卡号: 6***0***5***8 合同编号:2***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贷申请书作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贷款种类:身份证无抵押信用贷款 第二条:借款金额(小写)¥: 20000 (大写)¥: 贰万零零圆整 第三条:借款用途 《贷款用途不得用于不正当消费》 第四条:借款利率:月利息6厘,每月还息,按月计息,按月扣息,由银行代扣,利随本清,固定利息。 第五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2020年06月04日起,至2022年06月04日止。 第六条:还款方式:借款方代扣银行账号:6***0***5***8 银行开户行: 陆行路 七、保证条款: 贷款期间借款方必须①按时支付利息②到期准时还本金③履行并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如违约其上一点,借款方将会在银行征信系统产生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旦银行有信用不良记录,十年之内,办理信用卡、买房、买车或按揭贷款业务一律办理不了,后果自负)经贷款方审查,证实借款方有具备偿还贷款能力及良好信用,贷款方必须在一日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都必须遵守并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如哪方违约合同条款,另外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必须支付贷款额度的50%作为合同违约金,违约方不得有异议 。 2.借款方必须保证把所贷的款项用于合同注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把借款的金额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途径上。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如借方要提前还款,应在下个还款期限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 4.借款方应按借贷程序填写上传个人资料和收款银行账户,收款银行账户不能填写错误与更改,更改则需缴纳风险金解冻贷款款项,解冻成功再将款项原路返还。 九. 合同变更或解除: 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当日生效,合同一式两份,放款方、借款方双方个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为(电子版)合同,已经过合作律师事务所鉴定合法生效,双方签订合同,必须执行,哪方违约将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必追究法律责任! 贷款方:广州海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法律顾问:卢跃 借款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2020 年 06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