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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是房东,然后以房东的名义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单承租人继续履行支付

承租人在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是房东,然后以房东的名义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单承租人继续履行支付出租人房屋租金的义务并未失联跑路,请问该情况是否构成诈骗罪?
提问时间:2021-06-1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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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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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你好,我本人于2018年通过房屋中介租用哈尔滨市南岗区民房,合同租期一年,付费形式为押一付三,后我本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冒充该房屋房东将该房屋转租并收取第三方一整年租金还伪造了假房产证,该情况被出租人发现并告知第三方可能被诈骗,在未与我取得任何联系的情况下,出租人带第三方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后谎称室内水管泄漏,要求我给予维修,我信以为真并在上门维修时被派出所民警传拘,后被刑事拘留,经法院判决我构成诈骗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于2018年12月被看守所依法释放,现社区矫正中,我想请问您 1根据您的解答为什么我的诈骗罪名还成立了 2我收到第三方租金后没有跑路并按照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按时交租为什么还构成刑事犯罪 3现在社区服刑期间如果再出现上述情况(只冒充房主朋友未伪造房产证)是否会被收监,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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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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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过程中虚构事实,就已经涉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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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是您之前说这属于合同纠纷并不属于刑事犯罪啊,事情现在已经过去了,我只想知道我的行为真的触犯刑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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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刚开始并未仔细描述,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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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想知道这件事的法律边界在哪里,这件事在怎样的情况下属于合同纠纷,怎样的情景下属于刑事犯罪,这一点我一直很疑惑,如果当时没有伪造房产证,是否就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了,谢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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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没有提供虚假证件,并冒充假房东,就是民事纠纷。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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