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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7年底***人美容院,原地址:南海区里水镇中海金沙湾对面)办卡(面部美容,6000元/40

本人2017年底***人美容院,原地址:南海区里水镇中海金沙湾对面)办卡(面部美容,6000元/40次),消费两次之后该美容搬走了,她要求我至南海区里水镇里广路永润广场2046号铺进行消费,我表示该地址距离其太远不方便,要求退款,商家不同意要求,他负责人说他是加盟的,与他没有关系当然,营业执照不是同个人,我觉的该美容院存在诈骗行为,我该怎么办才很好解决
提问时间: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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