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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律师解答:父亲去世后宅基证名字未变,私房房产如何分配?

请问律师,本人上海浦东,我父母有一套自建的私房,宅基地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宅基证名字一直没有变更,父亲去世前他的父母已过世,有三个女儿,本人是招女婿留在家里的,现在想办理析产,按法律规定的话这套房子的分配比例是怎样的,谢谢。
提问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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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作为招女婿是否赡养了老人?老人配偶还健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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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还健在,我是赡养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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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三个女儿的几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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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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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房产有其配偶、三女儿各4分之一。你与三女儿共4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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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好意思我没表述清楚,我就是三女儿,请具体说一下,我母亲分配几分之几,我跟两个姐姐各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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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父亲与你母亲共同买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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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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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你母亲先分一半。另一半有你母亲、你两个姐姐和你是一半的4分之一。就是你母亲4分之三(2/1+4/1=4/3),你两位姐姐和你各8分之一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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