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工程建筑

门口修路,我女儿不慎掉入施工方挖的下水道井口,导致右手粉碎性骨折,但是当时她掉入的时候没有留证据,但

门口修路,我女儿不慎掉入施工方挖的下水道井口,导致右手粉碎性骨折,但是当时她掉入的时候没有留证据,但是有人证,我现在可以找施工方吗,他们也没有在井口那里出示警示牌
提问时间:2021-07-2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先报警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再验伤
交流头像
用户
可是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又过10天,伤是很严重,还可以找他们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报警的
交流头像
用户
我现在找施工方,施工方不承认,我能以什么明目找他们,我能以他们没有在路上放致任何可以警示的东西,找他们吗,是不是人身伤害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照片拍下来
交流头像
用户
我是不是只需要出示他们没有放置警示牌的照片和人证就可以了是吧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对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郑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