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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教育机构招生老师,帮忙学生A一起谎称在我在的机构上课,但实际未上课,作为帮他一起骗家里的人好处给

我是教育机构招生老师,帮忙学生A一起谎称在我在的机构上课,但实际未上课,作为帮他一起骗家里的人好处给我红包1千元,他之后多次向家里要学费并做了假证据(他自行完成我不曾参与),这个过程中我再次帮忙称学生A在我这上课,现在高考成绩不理想,家里发现了他假上课的事情,说是我的欺骗耽误了他们孩子的前程,还帮孩子一起骗他们的钱,要追究我跟他一起骗他们家里的责任,想问,我会被追究什么法律责任?(我只一开始收过来自学生的红包1千元,后续学费之类的各种费用我不曾拿)
提问时间: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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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的文字您能看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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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虽然不构成诈骗犯罪,应为红包一千不构成立案标准。但有治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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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责任 我会被怎样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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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为你和你学生属于共同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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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对方家长报案 学生不承认给过我红包的话 我就没责任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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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一般可以罚款(1-2倍)或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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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学生不说属于没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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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最严重是拘留 拘留会拘留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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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拘留15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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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学生在整个过程中从家长那拿的钱数多少 跟我有关系吗?我会被判有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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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关系,你们属于共同诈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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