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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未还,房子是父亲名下,能否出租?如何追讨借款?

借了高利贷,还签署了一份租房合同,房子是父亲的名字,还不上钱,他们有权出租房子吗?借了三万,100天未还钱,每个月利息4500,请问我可以告他吗?
提问时间:2021-06-0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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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过高部分可以拒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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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有权出租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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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父亲签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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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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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是没有权利出租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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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我借3万,正规应该付的利息是多少,我不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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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借款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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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借款一个月,如果还不上可以支付4500的利息,继续使用,现在逾期100天了,没有支付任何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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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30000每个月的合法利息是600元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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