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想咨询下专业律师人士:在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房东因私人问题要在短期收回房子
您好,本人想咨询下专业律师人士:在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房东因私人问题要在短期收回房子,并且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告知,还要求租户在本月内搬走,因租赁是业主直住,签订的合同没有明确写清若是房东违约的赔偿事宜,房东还在未告知当前租客情况下约了工人在月末动工装修,可能会直接进入。这样的情况下租户提出赔偿3个月的房租并且退回当月多支付房租合理吗?或者是有什么可以保障租户的权益的建议吗(合同是12月份到期,7月份房租已交齐)求解答
提问时间: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