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们,你们好。关于房屋租凭的问题,我是2018年1月28签的租房合同,2018年2月1号开始
尊敬的律师们,你们好。关于房屋租凭的问题,我是2018年1月28签的租房合同,2018年2月1号开始算房租。押两个月租金,合同是半年,房租是1300,管理费50。押金加2月份的房租和管理费花了3950。当时说三天内退房的话,五百押金是不能退的,只是口头说,合同上没写,当时也没录音。现在不租了,房东说不能退,签订合同即时生效,未住满半年不许退还押金,需按合同规定履行。因为是刚装修的房子,容易甲醛中毒,还有我租的是502,合同上写的是301。是否可以视为合同无效。有什么更好的方法?谢谢了,在外工作不容易。
提问时间:202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