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权行为。然而,如果能够证明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并且提供者的信息明确,销售者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情况需依据是否有充分证据来判断责任。对于被工商部门扣收的核桃奶,如果进货渠道正常,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 补充:在此情况下,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进货发票、供应商的合法资质证明等,以证明商品的合法来源。同时,了解被扣收商品的具体情况,是否有正式的扣押通知和相关法律依据。如果确实是合法商品,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复议或申诉,争取尽快取回商品。保持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以便在后续处理过程中获得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