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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加工冻品进货未标明生产日期,是否会被罚款?进货票据和营业执照齐备

食药局查获猪肉加工冻品,货物总价值在500元以内,加工厂有猪肉检疫合格报告是2018年9月,我进货时间是2018年9月27曰,加工后包装代注明保质期是3个月,但代上未标明生产日期,我这种情况会被罚多少款?进货票据和厂家的营业执照都有。
提问时间: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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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按照规定处理,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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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按照规定处理,应该罚多少?就是不知道罚多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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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他们的处理决定应该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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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他们的法律依据适用错误就起诉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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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像我这种情况该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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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最高可以达到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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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扣货价值的5倍?还是进货价的5倍?还是已销售出去货物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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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应该按照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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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直接告诉我大约可能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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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律师不是执法人员,没有执法权,而且这种案件的处罚是有一个处罚范围的,只要是在这个范围内都可以,关键是看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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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你认为处罚错了就向法院起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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