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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有问题,但是未给双方造成影响,是否可以不改。事实如下:张某李某二人发生肢体冲突,双

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有问题,但是未给双方造成影响,是否可以不改。事实如下:张某李某二人发生肢体冲突,双方达成调解,张某赔付李某医药费若干。后,张李两家再次发生矛盾,李家找到派出所出具证明一份,写明当时冲突为张李两家发生肢体冲突,张家赔付李某医药费若干。法庭对该证明未予采信。为此,张家投诉至分局,分局以未造成影响为由不予更正,请问派出所这样做对吗?注,现因为派出所拖沓已过行政诉讼时效。
提问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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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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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时效问题,行政诉讼无望,现在市局分局派出所攻守同盟,只谈是否有影响,不谈对错,用派出所的话不管怎么解决都会到他们那儿,请问是否有别的渠道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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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们用这个证据证明什么,为什么法院没有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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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李两家系亲家关系,张某为小姑子,李某为岳母,因张家房产问题,李某的女儿在孩子刚刚出生三个月离家。在孩子二十二个月时过来闹事,辱骂张某,发生肢体冲突。李某女儿离家近一年后,对外宣传遭遇家暴,到派出所报警,因没有证据且超过时限等原因,不了了之,后又的妇联反映情况,提交自述材料。该证明在张某哥哥与李某女儿离婚案中使用,以证明张某哥哥性格暴躁,有家暴倾向,向张某哥哥索要精神赔偿。因该证明内容调与解协议有许多出入,调解协议写明肢体冲突为张某与李某,故未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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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肢体冲突并不是家暴,法院应该是这么认定的,所以没有采纳这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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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院无关,单指派出所所作所为,无论证明是否被法院采信,其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的问题依然存在,要求更正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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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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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是什么,通过什么渠道。现在市局已经给我打电话,声称经调查已经形成资料,如果现在更正说明从派出所到分局到市局相关部门都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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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向督察部门投诉,有错就改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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