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2018年6月9日我关车大箱板的时候不小心把一个路人的右大腿撞了一下,当时带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2018年6月9日我关车大箱板的时候不小心把一个路人的右大腿撞了一下,当时带他去医院拍的片子,骨头没坏,就是大腿软组织挫伤,当时也不需要住院治疗,事隔三个月9月21号他说尊医嘱去医院复查,话费1085元,10月10号还有两张医疗票据为1000元,他上告我索赔医药费,9月21号的诊断日期是涂改的,涂改日期的诊断在法律上生效么?原告起诉书上没有提10月10号的两张医疗票据,10月10号的医疗票据没有病例和诊断,10月份的医疗票据我应该负责么?9月份的诊断日期是涂改的还没有病例,10月份没有病例和诊断,这样的案子我应该负责对方的医药费么?
提问时间: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