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5月10日下午我妈在家里听见有人敲门,开门后两口子在楼道内打了我妈,我妈轻微伤,脸部红肿,口腔内有创

5月10日下午我妈在家里听见有人敲门,开门后两口子在楼道内打了我妈,我妈轻微伤,脸部红肿,口腔内有创伤性血泡,头晕呕吐,住了15天医院,对门身上有一道我妈推她时候的无意挖伤。现在派出所让协调,我们要求他们先道歉再赔偿医药费,合情合理嘛?派出所说协调不成让我们双方拘留并罚款,这样对我方公平吗?他们已经在派出所找了人。
提问时间:2021-07-2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交流头像
用户
派出所要求我们和解,我们要求道歉这是过分要求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过分。
交流头像
用户
也就是说不管因为什么事动手都是不对的,派出所说事出有因,这样他们才打的人,这样是不是办事不公
交流头像
用户
我可以要求他们公平处理嘛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打人就是违法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已帮助 744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张艳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已帮助 2461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石家庄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