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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我与一个出租车相撞,车内乘客受伤,分别给乘客垫付了医药费5千多左右和4150¥(她付的费用我不太清楚只知道大概,单据都在对方手里),这医药费应是由我保险公司出强险的一万,多余的部分她责任70%、我责任30%。但现在第三方乘客拖着不签字,三个月前要办理,让我们去看看小孩伤势情况,以为要办理了,我与出租车司机给放了2000¥,(她1400¥、我600¥)。结果乘客家属又不签字了,案件拖了半年了,想要一个三年后的除疤费。因不签字我保险公司钱报不出来。她保险公司理赔我车修理费的70%,13600¥。钱打在对方银行卡上了、口头协议是一人一半、把钱给我转过来,钱到账了对方只给我兑付6000。说医药费他付了多少多少,本不该她出钱。1、乘客拖着不签字,想要2-3年后的美容钱、没办法预估,脸上缝了3-4针、现在是疤痕恢复期,我车只有抢险。这样拖着不签字合适吗?2、出租车司机是不是应该付我她保险公司理赔我车修理费的全部,而不是6000¥或一人一半?3、我可以分别起诉乘客和出租车吗?起诉需要多少钱?如何办理?麻烦您给我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