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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13岁小孩在补习班中途休息时间与同学打闹,打闹结束后第三个出现的同学帮住对方又单独与我家孩子撕扯,在撕扯结束回到班级上课,回到家对方家长打电话说孩子手指头肿了,去医院说骨折了,在大庆处理完了,在大庆XX医院他不做手术,在没有转院证明的时候,他单独又去哈尔滨XX医院去要求做手术,我们大庆做要一万左右,哈尔滨大约四万。请问律师,我们的责任能占到多少,哈尔滨的医药费有中间差价我们能给他吗?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和补课班有责任还有因为和第一个同学打架引起的这件事,第一个同学是不是也有责任呢?我们应该怎么办,对方要的太多。真的起诉我的话我能承担多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