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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狗回乡被咬,是否需要承担医药费?望奎律师解答

你好,律师,我家是望奎县的,我家在北京养了一条阿拉斯加,回望奎的时候带回来几天,然后在这几天内,把狗栓在了自家平房院内的门口,一个成年路人未经允许,进院喂狗,被狗咬了,现在被咬家人以我们家院子没有产权,要求我们付一半的医药费,想咨询您这种时间怎么处理?
提问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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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你是没有责任的,《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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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关于他们所提出的关于院子产权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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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没有影响的,因为是对方过错导致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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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对方追究,以我家院子没有产权,作为说辞,在我们家没有允许的前提下,我们平房是工作间,屋内设备价值三四万块钱,门开着,狗栓在门口,小院门插着,他私自进入,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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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的,与你无关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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