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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12月31号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 交了两万定价 现在房子已经房产局备案 在19号发来了催

本人在12月31号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 交了两万定价 现在房子已经房产局备案 在19号发来了催款通知书 在催款通知书有一条超过60天逾期付款开发商解除合同 本人需要承担总房价的百分之10的违约责任。 现在房子不要想要了 在20号已经跟开发商协商 现在开发商还在等上面的结果 在这期间我还需不需要扣违约金
提问时间: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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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商中扣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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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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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同意协商处理 去房产局取消备案 是按照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处罚还是总房价的百分之10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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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处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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