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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3***1***0***关于你本人中信银行信用卡欠款一事,我方受中信银行的授权委托,就你透支中信银行信用卡拒不归还透支款及触犯《刑法》事宜,郑重通知如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并且经发卡行两次通知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一)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产,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你在使用中信银行信用卡的过程中,利用银行授信额度,超出实际偿还能力取现或消费,截止2018年7月8日,你使用该卡透支款本息合计16190.81元,并多次拒绝沟通不接电话或变相拒绝归还中信银行透支款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们将在本次最终警示后,将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十点向**市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后期会移交至你户籍地当地公安局分局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中信银行委案方立案部我这个属于信用卡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