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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份在江西上饶医院这边做了个子宫肌瘤手术,然后因为手术时间过长压迫到左脚导致左脚腓神经损伤,然后经过双方同意医疗调解委员会的委托,到南昌那边的鉴定中心鉴定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是医院40%~60%的责任。然后还做了伤残等级鉴定,是10级伤残。然后现在医疗调解委员会要进行调节,然后我们也不知道医疗费,残疾补助金,护理费,误工费,精神赔偿金大概这些各项费用大概多少钱,然后这些总的费用加起来多少钱,然后医院因为只有40%~60%的责任,所以说我们实际到手可以得到多少钱,应该向医院索赔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