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原单位未缴纳社保,现要求补交5年保险,对方称已过追诉期,只补交2017年,是否合法?

我在2012年10月到2018年1月在原单位上班,上班期间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现在要求原单位补交过去5年的保险,对方说是已经过了追诉期,只给补交2017年的养老保险,或者是补偿,这样合规吗
提问时间:2021-06-0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申请仲裁
交流头像
用户
仲裁的话,在实践中会支持补交过去五年的保险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有合同么
交流头像
用户
没有签合同,口头约定月工资3000,有工资表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
交流头像
用户
唉,这边的劳动监察,说离职了就去找劳动仲裁,现在和原单位协商的,只是给补17的保险,再以前的说是过了追诉期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赔偿找仲裁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补缴找劳动监察
交流头像
用户
好的,谢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客气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9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30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何峤巍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2709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