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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2号,收到2份红头文件,文件上写与于2016年9月份擅自非法占地110平方米(实际为

2019年9月12号,收到2份红头文件,文件上写与于2016年9月份擅自非法占地110平方米(实际为2014年建的,地是交换和补钱买的),地类属林地,该宗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属非法占用土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发》第六十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下面写的都是限令拆除。 2014年建了一层,今年加建了一层半,12号,也就是今天突然收到这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请问,自然资源局这样做是对的吗?
提问时间: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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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政府部门有这个权利的,你对处罚不服的话,及时提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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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从一开始就没有报建手续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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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的,我们那边所有人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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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家一开始可能就被别人举报的,这种情况建议找自然资源局看有什么办法解决,能不能保住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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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今天打电话过去问了,说房子是2014年建的,那边说没什么大问题,要核实一下,然后现在也不知道会面对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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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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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让村委会出具证明呢?证明这个房子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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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出证明应该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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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尽快按照自然资源局的要求去听证提供,去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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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建议你委托律师,争取保住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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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为处罚通知是要求你们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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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就是不要像现在这样干等,去听证提供?流程是怎么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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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去听证提供你家建房的凭证,还有写答辩状,提供村委会的证明,还有就是2014年之前建房都是不需要审批证据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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