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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留一处建于2015年的房产,避免国土局行政处罚要求拆除退还耕地?

房屋建于2015年九月,建筑面积392平方米,房租所在地原为可耕地,现在一户五人住在该处,且仅有此处一处房产,现国土局下发了行政处罚,要求限期拆除,退还耕地,问有什么法律法规能够支持保留此处房产
提问时间:2021-05-2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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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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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支持此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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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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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可以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32条,第3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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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委托代理人是不是请律师最好。根据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 此房屋已超出的面积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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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聘请律师这样对你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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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根据我所提供的大致拟一下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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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最好是请当地律师当面谈,这样弄得清楚一些。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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