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做造船做生意,实际上他拿我的钱去消费吃喝玩乐,开餐馆,我报警告他诈骗,他提供假的造船合同,并
我和朋友做造船做生意,实际上他拿我的钱去消费吃喝玩乐,开餐馆,我报警告他诈骗,他提供假的造船合同,并且合同有约定要打50万订金,本身合同就是造假根本没有转过这钱,派出所说只要跟他签合同一方承认有过这个事情就不算诈骗,不管转没转过钱。那这意思我要是骗别个钱说要投资个什么产业,随便找个公司签个合同,只要证明我有过这个意向,我把钱用在其他地方就只能算民事纠纷不算刑事责任了?
提问时间: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