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入院诊断为:1、腹壁穿通伤;2、肠断裂;出院诊断为:1、腹壁穿通伤;2、回肠断裂;3、多发肠管、
原告入院诊断为:1、腹壁穿通伤;2、肠断裂;出院诊断为:1、腹壁穿通伤;2、回肠断裂;3、多发肠管、系膜挫裂伤;4、腹壁软组织挫裂伤。公安局对原告的损伤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为重伤二级;公安局对被告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作出的鉴定意见是:(一)精神医学诊断:精神分裂症(发病期);(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意见: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请问律师这个事件可以提出赔偿吗?如果有赔偿金应该赔多少合适,法院通知原告写情况说明应该写什么?
提问时间: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