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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4号,两名镇工商所工作人员到店检查,说卫生不合格,要罚款4000元,不开罚款单,是以

2020年11月4号,两名镇工商所工作人员到店检查,说卫生不合格,要罚款4000元,不开罚款单,是以公益捐款的名义交的罚款,11月6号上午交的罚款,请问镇工商所的行为合法吗?网上查了镇工商所没有权利罚款,是这样吗?
提问时间: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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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交罚款的方式是违法的,恐怕就是私人截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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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至于有没有罚款需要去政府查询是否授权他们有罚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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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是工商所工作人员不按规定随意罚款,我是不是可以申诉要回罚款?应该到哪个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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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去政府投诉,然后要回罚款,完全可以。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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