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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淮安回老家,参加大姑的丧事。我晚回去,在我大姑葬礼上烧纸。这时候,我的一个堂弟袭击我,打我好几拳

我从淮安回老家,参加大姑的丧事。我晚回去,在我大姑葬礼上烧纸。这时候,我的一个堂弟袭击我,打我好几拳,我都没有准备。当时全家族的人都在场。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寻衅滋事罪?
提问时间: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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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我没有故意引发,也没有激化矛盾。为啥不属于 寻衅滋事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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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是。不信,您去报警试试,就知道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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