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我在上海买了一个手机,寄往四川,支付价值4700元。顺丰到付,收到的时当着快递的面验收,发现里面只有

我在上海买了一个手机,寄往四川,支付价值4700元。顺丰到付,收到的时当着快递的面验收,发现里面只有手机壳,没有手机。当时给了到付的邮费20元并签收了。马上联系卖家告知他漏发了,卖家查了监控表示已发货,我自己检查快递,上面的胶带被划开,重新贴上了顺丰的胶带,后来卖家联系我,说当天寄的几个手机,客户收到都是被偷,能确定顺丰内部偷盗。现在顺丰的回复理赔他们是赔给卖家,不会赔给我,让我联系卖家处理。并且不能赔全款,只能按保价金500元来赔付。我找卖家,卖家却说如果顺丰不全款赔付,我只能自己承担。并表示以前出过类似问题,都是客户承担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法律规定究竟是不是该自己承担责任?
提问时间:2022-01-2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快递公司是你找的?还是卖家?
交流头像
用户
卖家找的快递。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那你起诉卖家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已帮助 744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张艳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已帮助 2461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石家庄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