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买了一个手机,寄往四川,支付价值4700元。顺丰到付,收到的时当着快递的面验收,发现里面只有
我在上海买了一个手机,寄往四川,支付价值4700元。顺丰到付,收到的时当着快递的面验收,发现里面只有手机壳,没有手机。当时给了到付的邮费20元并签收了。马上联系卖家告知他漏发了,卖家查了监控表示已发货,我自己检查快递,上面的胶带被划开,重新贴上了顺丰的胶带,后来卖家联系我,说当天寄的几个手机,客户收到都是被偷,能确定顺丰内部偷盗。现在顺丰的回复理赔他们是赔给卖家,不会赔给我,让我联系卖家处理。并且不能赔全款,只能按保价金500元来赔付。我找卖家,卖家却说如果顺丰不全款赔付,我只能自己承担。并表示以前出过类似问题,都是客户承担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法律规定究竟是不是该自己承担责任?
提问时间:202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