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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如何应对口头协定未履行的土地房屋交易案件?

在2015年口头协定将名下14亩用地以及三间爆棚以28.5万元卖给原告,并且在五月19日交付押金五万,押金有字据,内容为今收到蔡建购地房屋押金五万元,地十四亩房屋三间,付款人孙广俊。可是说好的年底交付剩余金额,并未支付,现在四年过去了,购地者上述归还五万押金并带有一万八利息。想问一下这个案件怎么处理,我们是被告方。
提问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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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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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求归还五万元并一万八利息我方需要承担吗,当初的押金字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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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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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可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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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字据上并未写明一年之内剩余金额未付不归还押金,这个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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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是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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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人举报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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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可以不归还五万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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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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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方已经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并要求15天之内可以拿出举证,我方应该怎么办,是否需要找个律师,还是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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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为好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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