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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假身份,病例博取同情,到处交男朋友,用别的网络账号冒充她妈妈博取信任,以女朋友身份骗钱,是否构成

以虚假身份,病例博取同情,到处交男朋友,用别的网络账号冒充她妈妈博取信任,以女朋友身份骗钱,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提问时间:2021-12-26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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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有人在网络上可能以虚假身份博取大学生或者大学刚刚毕业人同情,加好友做你女朋友,用别的账号冒充她妈妈,骗取信任,给他钱以后,想办法分手,属于网络诈骗么,构成犯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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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当然属于诈骗,是否构成犯罪得看数额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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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两方面描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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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有转账记录,发现三四个人同样的手法,以看病没带钱,等各种理由,对方身份也许是大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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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同样的手法在骗三四个,这是我现在和他们取得联系,证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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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嗯,有转账记录就行,直接带着转账记录报警吧,并且并且把和其他三四个人相关的证据交给警方就可以,数额多少你还没有说,朋友。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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