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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通知被告人:***证件号:2***1***0*** 备案号:【吉】法终字(2018)1220号被告出庭人:*** 以上出庭人员已通过我方调查取证,并经过法院认定,现予以公布。被传唤人携带答辩状,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点至吉林市人民法院准时出庭。 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按原告提供证据缺席判决。传票近日送达户籍所在地,特此告知!请留意法院公告,若缺席出庭,法院将联合被告人当地派出所强制执行。根据刑法193条规定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5千至20万之间罚金,详情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家属切勿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