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安置对象动迁协议与法院确权矛盾,为何只按45平米计算?15平米是否应按市场价补偿?

本人是安置对象,享受阳光政策60平方。动迁协议清楚写明,动迁总共300平米按动迁价计算。(60平米包括在里面)。现在法院确权。说法是,按照45平米算,其余15平米要按照市场价补偿对方。因什么依据拿45平米?还有15平米法院要按市场价来折算?(和动迁协议矛盾)是不是有这样说法?依据是什么?请指教。
提问时间:2021-06-0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应该按协议约定执行,法院无权变更
交流头像
用户
因为本人只挂了一个户口,不是产权人。据说是:法院为了取平衡,也要给产权人对方一定补偿。而且按照市场价折算。是否有如此有关说法?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11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5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丁磊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570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