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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澳门人,在珠海市借了30万元给一个武汉朋友,当时他在珠海市,现在不知所踪,我应该向那个地方法院申

我是澳门人,在珠海市借了30万元给一个武汉朋友,当时他在珠海市,现在不知所踪,我应该向那个地方法院申请追讨…武汉市法院?珠海市法院?澳门特区政府法院
提问时间: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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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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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么应该是珠海市?还是武汉市?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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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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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在珠海居住超过一年,可以在珠海起诉,如果没有,可以在他的户籍所在地起诉,也就是武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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