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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看守所为何规定一个月只能送一次衣服

中山市看守所为何规定一个月只能送一次衣服
提问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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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国务院《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2. 根据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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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12389投诉。中山看守所的规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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