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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18年1月18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受理我的法官让我自已去被执行人单位去拿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18年1月18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受理我的法官让我自已去被执行人单位去拿执行款,但是;我没有去被执人单位去拿执行款,我面对的是法官,而不是被执行人,请问律师,如果被执行人超过6个多月以后,一直不履行执行款,法院执行局会不会给申请执行人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证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辖区的上级法院上访吗?谢谢。
提问时间:202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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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法院已经沟通好单位给你,你去进取即可。如果法院推脱,你可以向检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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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被申请执行人是黑社会性质,我有电话录音证据,被执行人就是推迟不给,我面对是法官,但是法官让我去被执行人单位取钱,请问,法官是不是推卸责任呢?谢谢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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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只要你过去,法官说可以拿到钱即可,或者沟通好转账给你也行。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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