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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我母亲在邻居弄堂口喊叫村上其他人的名字,被女邻居用50公分长30公分粗的棍子打了腿和手臂,后

事情起因我母亲在邻居弄堂口喊叫村上其他人的名字,被女邻居用50公分长30公分粗的棍子打了腿和手臂,后被男邻居用木棍打头部腿部手臂和全身,还说要打死我母亲,打过后我母亲就倒在地上,夫妻俩人就跑了,110把男邻居带到派出所不到24小时就放了,医院查后没伤到内脏,腿上手上身上头上全是淤青血块,腿也不能用力走路,医生要求再次复查,派出所等复查结果在处理,请问这种行为构成什么样的情节,协商不好,该怎样处理,谢谢
提问时间:202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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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打人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你母亲的伤只是轻微伤的话,对方是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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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打人是因我母亲在他家门口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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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看公安以什么定罪了,如果是寻衅滋事,即便是轻微伤也属于犯罪。如果不属于犯罪,你母亲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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