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一位亲属在超市购物时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在超市的一间办公室中与超市工作人员进行协商解决,协
您好,我的一位亲属在超市购物时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在超市的一间办公室中与超市工作人员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发生口角,与超市工作人员发生厮打,我的家属用玻璃瓶将对方头部打伤,至今昏迷不醒,未来可能会是植物人,现在我的亲属被公安机关押送至看守所,请问律师,这样的犯罪手段是否会被认定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如果被害人家属提出赔偿,我们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后,是否能否从轻处罚?量刑大概会是几年?如果拒不赔偿,量刑大概会是几年?我们家属现在能做什么对我们有利的事?谢谢!
提问时间:202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