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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我们合作社养鸡。他们免费提供鸡苗丶技术并承诺回收,合作社出劳动力与饲料。按合同公司应该在第六

公司委托我们合作社养鸡。他们免费提供鸡苗丶技术并承诺回收,合作社出劳动力与饲料。按合同公司应该在第六个月开始收鸡,现在已经是第九个月了还只回收了少量的鸡。现在合作社找来电商帮忙,电商需要公司的委托书才敢收鸡,而不是合作社或者法院的,请问这合理吗?如果公司签委托书,那么后面合作社因为价钱跟时间的损失是不是公司就不用负责了?
提问时间: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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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不用负责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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