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知何故在2008年身份证信息被他人在中信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第二年中信银行工作人员就联系了我
本人不知何故在2008年身份证信息被他人在中信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第二年中信银行工作人员就联系了我说此事,接到电话后立即拨打了地方110如实反应了他人冒用我身份证信息办理信用卡,当时地方派出所做了简单的报案记录,时至今日,中信银行时常给本人两个手机号码发了多条信息,内容是(xx因信用卡恶意透支已向当地经侦大队报案之内的内容。)请问:这类事件我本人是否可以拒绝这种信用卡还款义务?是否构成所谓的金融咋骗罪?我该如何解决此事?拜托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提问时间: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