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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被打伤,伤情鉴定派出所打电话告诉我说是轻微伤,道歉,我要求要伤情鉴定结果的复印件或者拍照,派

我在厂里被打伤,伤情鉴定派出所打电话告诉我说是轻微伤,道歉,我要求要伤情鉴定结果的复印件或者拍照,派出所办案人员不同意,我应该怎么办,被害人有权利看伤情鉴定进货吗
提问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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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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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派出所只是口头告诉鉴定结果,不同意让当事人看,或者复印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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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现在是伤害程度鉴定不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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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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