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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9年8.14认识强奸者 与2019.8.30发生在被害者家中强奸事件女生以朋友招待他聊技术讨论很晚便留宿在女生家中当时都是穿衣服睡觉的强奸者便对女生产生强奸行为开展挑逗硬扒动作强脱掉女生衣物扯坏女生内衣并且从内裤侧面插入违背女生处女膜婚后行为意愿进行强插,以胁迫结婚负责产生恋爱关系途中在惊吓女生惨叫男生捂着我的嘴巴实施强奸行为当天女生的妹妹来敲门没敢开 以后侵犯居住女生家里产生性交关系直到12.20男生行为停止并用表明他认为恋爱是轻松快乐没有负担逃脱罪行2个月才报警从发生到结束女生身体阴部不适精神状态失常报警不受理属于男女纠纷请问发生多次能定罪吗中间有多很多次性交都是不自愿的
提问时间: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