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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2018年3月15日我从淘宝的一个个人手机店铺(无营业执照)买了一部苹果X手机无锁版6485元。在2020年七八月份手机维修时需要恢复出厂设置,恢复后就完全不能用了,此时我才得知是当初卖家给我发的是有锁版的手机。这两个版本的手机不仅价格差距大,而且有锁版本的信号也不好,淘宝和卖家以超过两年为由拒绝了我的退货申请。我拨打了12345进行维权,12月初余杭市市场监管局回复说卖家以两年半过去了无法确定我的手机就是当初从他们店里买的手机为由,而且他们已经没有了两年前卖的手机的信息了,但是可以给我更换一个无锁版的主板。因为已经不再信任此店,所以我拒绝了此次调解并且起诉了卖家。开庭时法官也让我举证这个手机就是当初从卖家那里买的手机,我只有购买记录付款信息物流信息等,请问怎么举证才能使证据链闭合呢?还可以再次同意余杭市市场监管局的调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