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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为孩子在培训机构预交2021年学费13220元,2020年10月孩子不愿继续在该机构学

2020年8月为孩子在培训机构预交2021年学费13220元,2020年10月孩子不愿继续在该机构学习,与培训机构多次沟通后达成一致,退款13000元,由于该培训机构一直未开具相关发票及合同,其表示需要特殊申请,至2020年12月,我向该机构询问退款事宜,该培训机构表示由于年底财务要做账,需要到2021年1月1日后操作退款。2021年元旦过后,我再次向该培训机构询问退款事宜,其表示无法按照之前条件退款,现需要我支付30%违约金才肯退剩余钱款。这种情况我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举报,谢谢。
提问时间: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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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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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相关部门可以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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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争议,你说的相关部门,只能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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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但是预收学费,确实是应该退款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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