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房产纠纷

2017年物业费已经交了,当时不知是政策原因还是怎样,有优惠,只收了百分之十,收据上也写了综合服务费

2017年物业费已经交了,当时不知是政策原因还是怎样,有优惠,只收了百分之十,收据上也写了综合服务费2017.3-2018.2,在2018年初时,此物业被换掉,却向法院起诉,要求补收物业费,请问,他们的要求合理吗?我可以凭此收据拒绝吗?
提问时间:2021-12-0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物业合同如何约定价格的?
交流头像
用户
不清楚,我是在2017年7月买的房,买房时原户主把物业费交了,并把收据一起给我的,请问在我这种收据的情况下还有哪些情况支持物业可以补收物业费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那要补缴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2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4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1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