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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现物业)乙(我)丙(前物业)丁(开发商)丁方为经过乙方同意把丙方赶走,我装修期间因丙方不负责我家

甲(现物业)乙(我)丙(前物业)丁(开发商)丁方为经过乙方同意把丙方赶走,我装修期间因丙方不负责我家东西被盗,丙方一直不处理。现在丁方找来甲方强势入住,乙方拒接交了物业费,后来经过各种威胁和协商,乙方同意从新制定合同交物业费。可是甲方制定新合同第一条特别条款:乙方和丙方发生的合同纠纷不可以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这样我可以拒绝签合同和拒绝交物业费吗?甲方是丁方的子公司。我们属于商业住宅小区。丁方请甲方进驻的时候没有经过乙方的同意(有一半商铺是丙方的)这样甲方强势入驻属于违法吗?
提问时间: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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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物业公司应该由业主委员会选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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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们现在这里才入住一年,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我主要想问一下,我这样可不可以拒签合同?还有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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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不用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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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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