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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个男的在一起三四年,他是有家庭的,给我花了十万左右的钱,也不是一次性给的,有时候几百,有时候几千

和一个男的在一起三四年,他是有家庭的,给我花了十万左右的钱,也不是一次性给的,有时候几百,有时候几千,我想彻底分开,现在我重谈了一个对象的,准备要结婚了,他老是威胁我家人,他老来我们双方的家里找麻烦,骚扰威胁他们,如果我不还这个钱,就告我诈骗他钱财的罪名,可这钱是他自愿给的啊,就算找个小姐也是要给钱的吧,浪费了我几年青春,难道我还有错了,现在他要告我,我又没有证据,该怎么办,这个罪名成立吗?我要负责吗
提问时间: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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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诈骗罪,不成立;但是钱,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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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他自愿给的,我为什么要给,我不要还非得转,这也是我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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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为从法律而言,你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合法的,这些钱的获得叫做不当得利,依法要返还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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