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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一个身份证未满16岁的女生双方自愿成为男女朋友发生了关系,后怀孕了,分手后对方多次已这个理由

请问我和一个身份证未满16岁的女生双方自愿成为男女朋友发生了关系,后怀孕了,分手后对方多次已这个理由威胁找我拿钱,做手术,多次转账后说钱用了没有去做,并且写了协议,现在又找我要钱做手术,报警威胁我,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提问时间:2021-06-2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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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无理要求不必理会,必要时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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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是女方身份证上未满16岁,一直已这个威胁我,我该怎么办,还说明天带警察来我家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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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年满十四周岁就不构成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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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对方说喊人来家里打我,我也有聊天记录,加转账记录,我可以报警说她敲诈并且人生威胁不?我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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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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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律师你好,我朋友问了她在检查院的朋友后,那个检察院的朋友说不行,我要被判刑的?请问是这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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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可以发相关的法律文献给我看看可以么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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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年满14周岁,并且自愿发生性关系,就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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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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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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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客气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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