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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法。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做?我和我以前老公是未婚生子,孩子从出生到前两个月都是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法。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做?我和我以前老公是未婚生子,孩子从出生到前两个月都是我带,现在小孩才一岁两个月,现在我们闹翻了,闹分手,他想要孩子。就在2017年的农历十月份,他把孩子从我身边接回去他们家了,接回去之前我肚子里已经怀孕了,我不想要。然后他们就补偿了我三万块钱,其中有一万是作为打胎的费用,两万作为补偿,所以就签了份协议,协议上写女方愿意将孩子给男方抚养,男方愿意给三万块钱给女方作为补偿,女方从此以后不能再以补偿为由向男方提起任何诉讼。现在我想见孩子,可是他不给见。如果我提起诉讼要求对孩子的探望权,该要准备那些材料呢?发出律师函需要去哪里办呢?
提问时间:202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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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去被告所在地起诉,凭身份证、出生证、协议、起诉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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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出生证,协议只有一份在他们那,如果没有这些材料可以起诉吗?如果在外省起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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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能。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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