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闫国强,男,25岁)6月6日晚19点左右在太谷县巧克力宾馆316房间办理入住,19点30左右准备
我(闫国强,男,25岁)6月6日晚19点左右在太谷县巧克力宾馆316房间办理入住,19点30左右准备出宾馆吃饭,从三楼下楼梯到2楼,最后两个台阶崴脚摔倒,(最后一个台阶只有三四厘米,而且楼道灯没亮,)当时前台工作人员男士从监控看到出事,上来扶我起来,当时不是很疼,没在意,继续出去吃饭。晚20点钟脚肿疼痛,委托女友(李晓丹)办理退房,当晚乘车返回太原,6月10日在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做检查,左足第五趾骨基底部骨折。
提问时间:2021-09-11